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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额度授信业务,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等。授信期限及各银行审批的授信额度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筹划需要向银行进行贷款业务。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公司向各大银行申请办理具体业务时,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包括授信项下各种具体融资业务的办理,该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等),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分配预案: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9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回购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005,962,847.9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716,283,593.13元,母公司财务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336,605,460.76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后,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90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16日,公司总股本为821,891,519股,回购专户的股份数为9,835,288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28,758,161.09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6.2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年期间,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308,457,232.59元,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38%。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回购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此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553号》,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97.31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109,731.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49.0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8,881.9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汇入公司在浙商银行杭州萧山支行开立的账号为0402848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5.1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8,786.7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338号)。

[注]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18日、2023年2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募集资金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日,公司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8,094.09万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8年10月18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顾家智能家居嘉兴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实施募投项目“年产80万标准套软体家具项目(一期)”的全资子公司顾家智能家居嘉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智能公司”)增资63,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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