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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仑新材:合作研发涉嫌选择性披露“独有”专利的发明人现高校人员身影

2018年11月9日,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仑新材”)注册成立。成立当年,中仑新材收购实控人杨清金控制的中仑塑业(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仑塑业”),置入聚酰胺6(PA6)业务。次年又从实控人好友处收购厦门长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塑实业”)的控股权,置入BOPA薄膜业务。最终,中仑新材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上述两大业务贡献。

冲击创业板背后,中仑新材或存诸多问题待解。中仑新材研发人员在职期间或参与关联方的专利研发,合作研发情况涉嫌选择性披露。此外,由中仑新材单独申请的专利,发明人现合作高校教授的身影,专利权属存疑。值得一提的是,中仑新材向关联方购置的厂房的面积与环评数据对垒,购买均价现疑云。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向来是首发上市中的审核重点。在申报文件中,中仑新材仅披露与高校或研究机构存在合作研发情形。

研究发现,中仑新材子公司官网却称其联合塑料改性厂家,开展新型工程塑料PA的研究,而中仑新材关联方金旸(厦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旸新材”)为工程塑料厂家。2021年,中仑新材与金旸新材共同提交一种PA制备方法。且2022年,中仑新材研发人员现身于金旸新材递交的专利的发明人名单中。由此,中仑新材与关联方的合作研发或未披露。

1.1 中仑新材核心技术均系自主研发,披露的历史合作研发单位为高校及研究机构

据签署日期为2023年2月27日的《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首轮问询回复”),截至报告期末即2022年末,中仑新材的子公司长塑实业与湖南工业大学(以下简称“湖南工大”)的共有专利合计4项。

根据中仑新材提供的合作研发协议,中仑新材历史上合作研发单位包括北京化工大学、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泉港石化研究院、厦门理工学院(以下简称“厦门理工”)、福州大学。

可见,中仑新材披露的历史合作研发单位均系高校及研究机构,并无企业单位“身影”。

同时,中仑新材表示,其核心技术均系自主研发,核心技术最初研发未依赖外部单位,不存在核心技术通过委外研发、合作研发取得或者来自原股东投入专利的情形。

1.2 子公司中仑塑业产品包括高温及长碳链PA,金旸新材产品包括高温及长碳链PA材料

据招股书,中仑塑业原系中仑新材实控人杨清金控制的厦门长天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长天”)于2012年7月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2018年11月,厦门长天将中仑塑业的100%股权转让给中仑新材。

招股书显示,中仑塑业主要从事聚酰胺及相关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而聚酰胺简称PA,俗称尼龙。

据中仑塑业官网公开信息,截至查询日2023年4月27日,其披露主要产品包括薄膜级聚酰胺树脂、工程塑料级聚酰胺树脂、高速纺丝级聚酰胺树脂、常规纺丝级聚酰胺树脂、工业纺丝级聚酰胺树脂、特种聚酰胺树脂。

其中工程塑料级聚酰胺树脂是指通过增强、增韧、填充及阻燃等多种改性方式生产改性工程塑料,因具有粘度分布广、流动性好、韧性高,可应用到汽车部件、电子电器、家具玩具等不同领域。

而中仑塑业研究方向主要为差异化膜级聚酰胺树脂、新型工程塑料聚酰胺树脂、特种聚酰胺树脂。在工程塑料聚酰胺树脂方面,中仑塑业联合国内知名塑料改性厂家,开展高阻隔、无卤阻燃、纳米复合、尼龙弹性体等新型工程塑料聚酰胺的研究。

即中仑塑业官网展示的工程塑料级聚酰胺树脂,或是指工程塑料级PA。中仑塑业称其联合国内塑料改性厂家,开展新型工程塑料PA的研究。

此外,据中仑塑业官网公开信息,中仑塑业的特种聚酰胺树脂产品涵盖共聚聚酰胺树脂、高温聚酰胺树脂、长碳链聚酰胺树脂等,具有高强度、耐磨性能好等特点,广泛应用于包装、汽车、电子电气等行业。

如上述提及,聚酰胺简称PA,即中仑塑业的特种PA包括高温PA、长碳链PA。

需要说明的是,中仑塑业的特种PA,通过多层共挤、改性/注塑等多种加工方式加工成食品包装、电子连接器、轴承等产品,应用于薄膜、工程塑料等领域。

据招股书,截至签署日2022年11月29日,金旸新材是中仑新材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据金旸新材官网公开信息,其尼龙产品包括高温尼龙材料及长碳链尼龙材料系列产品。

而尼龙为聚酰胺即PA的别称,即金旸新材产品涉及高温PA材料、长碳链PA材料。

《金证研》南方资本中心研究发现,中仑新材与金旸新材存在共同申请专利情形,专利技术领域涉及PA制备方法。

1.3 2021年中仑塑业与金旸新材共同申请专利,专利涉及一种PA制备方法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申请号为20、名为“一种高韧性的半芳香族聚酰胺树脂及其制备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人为金旸新材、中仑塑业,该专利申请日为2021年6月29日,授权公告日为2023年1月6日。截至查询日2023年4月27日,上述专利处于专利权维持状态,申请人无变更。

上述专利说明书显示,聚酰胺俗称尼龙,包括脂肪族聚酰胺、半芳香族聚酰胺和全芳香族聚酰胺。半芳香族聚酰胺是通过脂肪族二胺或二酸与带芳香环的二酸或二胺缩聚制备的一种聚酰胺,既具有高于脂肪族聚酰胺的力学性能和耐热温度,又表现出类似脂肪族聚酰胺的熔融加工性能,因而在汽车内燃机部件、耐热电气部件、传动部件、外壳部件以及电子电气的回流焊(SMT)制程等领域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而传统的半芳香族聚酰胺韧性不足;且根据现有对半芳香族聚酰胺进行增韧改性的技术方案,该半芳香族聚酰胺在增韧的同时,却无法兼具或保持原有良好的耐热性能、力学性能和加工性能。

本发明相比常规的半芳香族聚酰胺,其韧性明显提高,无需加入增韧剂改性,且同时并没有牺牲拉伸强度等力学性能;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和加工性能,易于加工;产品在受力状态下的尺寸稳定性增加;具有较高的熔点和耐热性能;改善了产品的阻燃性能,使得产品更易于制备满足UL94标准要求的产品,改性过程中减少了成本较高的阻燃剂的添加量,降低了生产成本。

因此,本发明制得的半芳香族聚酰胺树脂具备上述性能优势,使其具有更为广泛的应用范围以及更强的市场竞争力。

即2021年,中仑塑业与金旸新材共同递交一项关于PA制备方法的专利申请。

至此,中仑塑业在其官网中提及的开展合作研发的国内塑料改性厂家,是否即是指关联方金旸新材?中仑新材在问询回复中称其仅与高校存在合作研发,未披露其与关联方是否存在合作研发的情形,是否涉嫌选择性披露?不得而知。

1.4 中仑塑业5项核心技术专利,曾于2018年6月变更为与金旸新材“共有”

据招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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